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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中医医院 中层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
点击数:9757     时间:2019-04-11 10:10:14 分享给好友:

乐至县中医医院

中层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到选好人才、用好人才,大力选拔优秀后备干部,形成充分发挥优秀人才潜能的良好机制,提高医院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医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中层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

一、医院中层干部管理

(一)中层干部管理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1、政治条件

(1)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办事认真负责、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注重职业道德、能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创造性开展工作。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业务素质

(1)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胜任科室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科研和创新能力。

(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管理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部门工作。

3、任用资格及要求

(1)科室负责人任用资格条件:

①年龄男性在58周岁以下,女性在53周岁以下;

②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③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临床科室负责人重点选拔中医学专业人员,如遇科室人才缺乏任用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3)原任命的中层干部经考核合格续聘的任职条件,可不受上述资格的限制。

(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1、择优聘任

经过任期述职、民主评议、党支部审定,报县卫生局党委批准,由院长聘任。

2、竞聘上岗

群众推荐、自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党支部审定,报县卫生局党委批准,由院长聘任。

(四)中层干部任期内管理

1、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后任期为三年,医院每年对其工作情况考核1-2次,任期届满时进行中层干部个人述职和全面考核决定续聘或者解聘。

2、中层干部聘任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和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任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院长有权予以解聘。

(1)收受“红包”和回扣,影响恶劣者;

(2)管理能力低下,团结协作意识淡薄,无所用心,不求上进,造成科室秩序混乱,多项规章制度无法实施落实,多项责任目标不能达到;

(3)本人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

(4)管理过失导致医院资金、财产、设备等重大损失;

(5)严重违反院纪院规,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者。

(五)科室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医院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及其它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

2、组织执行医院决议、通知,计划、总结、报告科室工作情况。

3、以发展的思维统领部门、科室工作,加强人才的培养,打造名医、名科,做到统筹全面发展,又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

4、加强部门、科室内部团结,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做到团结合作、协作发展。

5、强化服务观念,持续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医院“两个效益”上台阶。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做到不收受患者及家属的馈赠,不接受医疗设备及药品经销商的“回扣”及其它不正当利益,不私自收费、卖药及其它相关保健用品。

7、组织部门、科室内的政治学习会、业务学习会、交班会及其它临时会议,做好术前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工作并作好有关记录。

8、加强医疗安全和医院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医疗差错和其它灾害事故等的发生。

9、行政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相关职责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科室负责人的权利

科主任是科室工作的全权负责人,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护理工作。科主任的权利包括:

1、科室行政领导权: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科室内部规章制度及多种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医德医风的监督管理。

2、科室人事管理权:科主任拥有对本科室人员的选择权、职称晋升的建议权、不合格人员退用权。

3、科室业务建议权: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在医院宏观调控下依据医院规章制度,科主任有对本科室业务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以及人员进修、培训和参加各种业务活动的决定权。

4、科室绩效分配权:在医院调控的范围内,有权在科室内部进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

(七)中层干部管理的纪律和监督

在中层干部任用和管理中应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分配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临时决议干部任免;

3、不准拒不执行干部轮岗、交流的决定;

4、不准在任用干部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集体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6、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院支部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二、医院中层干部考核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考核具体方法

1、干部个人述职:本人对任期内思想道德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主要成绩和存在不足之处工作进行全面述职;

2、群众民主测评:组织科室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及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进行表格式测评;

3、干部民主评议: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组织医院全体中层干部参加评议,给出评议得分;

4、领导综合考评:以其工作知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计划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规定执行能力、信息沟通能力、协作信任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等10个方面按照要求进行考评。

5、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按照中层干部考核细则逐条考核打分,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二)奖励与处罚

医院根据中层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奖励与处罚。

1、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者发放职务津贴,考核结果优秀者年终干部目标奖励金额提高30%;

2、考核结果1次为不合格者减发或者取消考核期内的职务津贴,年终不享受干部目标责任奖,并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令整改;

3、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免去干部职务并可以调离其工作岗位。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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